能直接使用中文注册域名吗(中文域名注册)




个人能不能注册中文域名的 中文.中国这样的域名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规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管理和域名注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二)中文域名:是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
(三)域名根服务器:是指承担域名体系中根节点功能的服务器。
(四)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是指承担运行、维护和管理域名根服务器的机构。
(五)顶级域名:是指域名体系中根节点下的第一级域的名称。
(六)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是指承担顶级域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机构。
(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直接或间接完成域名在国外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负责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互联网络域名管理的规章及政策;
(二)制定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CN和中文域名体系;
(三)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并运行域名根服务器(含镜像服务器)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
(四)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域名注册活动;
(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第五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域名管理
第六条我国互联网的域名体系由信息产业部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信息产业部可以对互联网的域名体系进行调整,并发布更新公告。
第七条中文域名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产业部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逐步推广应用。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当经信息产业部批准。
第九条申请设置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资金和专门人员;
(二)具有保障域名根服务器安全可靠运行的环境条件和技术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四)符合互联网络发展以及域名系统稳定运行的需要;
(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条申请设置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拟运行维护的域名根服务器情况;
(三)网络技术方案;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证明。
第十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经信息产业部批准。
第十二条申请成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顶级域名服务器(不含镜像服务器),且相应的顶级域名符合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和我国互联网域名体系;
(二)有与从事域名注册有关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从事互联网域名等相关服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五)有业务发展计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服务监督机制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七)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申请成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关资金和人员的说明材料;
(二)对境内的顶级域名服务器实施有效管理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申请人信誉的材料;
(四)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域名注册服务监督机制和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六)拟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范本;
(七)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我国域名体系的承诺书。
第十四条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有域名注册服务系统,且有专门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的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六)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服务退出机制;
(七)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申请成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拟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项目及技术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的情况说明;
(三)与相关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境外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四)用户服务协议范本;
(五)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六)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证明;
(七)证明申请人信誉的有关材料;
(八)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承诺书。
第十六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信息产业部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信息产业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予以批准的,出具批准意见书;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
无正当理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得擅自中断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域名注册服务。
第十九条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平、合理地为用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手段要求用户注册域名。
第二十条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与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变更或终止后三十日内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网络和通信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制度。
因国家安全和处置紧急事件的需要,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服从信息产业部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遵守并执行信息产业部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信息产业部应当加强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纠正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域名注册
第二十三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第二十四条域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除前款规定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预留或变相预留域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在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不得代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域名持有者。
第二十六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公布域名注册服务的内容、时限、费用,提供域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服务,保证域名注册服务的质量,并有义务向信息产业部提供域名注册信息。
未经用户同意,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将域名注册信息用于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八条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并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用户注册协议。
域名注册完成后,域名注册申请者即成为其注册域名的持有者。
第二十九条域名持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因持有或使用域名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域名持有者承担。
第三十条注册域名应当按期缴纳域名运行费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具体的域名运行费用收费办法,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信息。
第三十二条域名持有者可以选择和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持有者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转移域名持有者注册信息的义务。
无正当理由,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阻止域名持有者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第三十三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用户投诉受理热线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用户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出的意见;难以及时处理的,必须向用户说明理由和相关处理时限。
对于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投诉没有处理结果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服务不满意的,用户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以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诉。
第三十四条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四)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义务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网站检查工作,必要时按要求暂停或停止相关的域名解析服务。
第四章域名争议
第三十六条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解决域名争议。
第三十七条任何人就已经注册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并且符合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第三十八条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涉及争议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变更。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服从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十九条域名争议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处理期间,域名持有者不得转让有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域名根服务器或者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擅自设立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信息产业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制止其开展业务或者提供服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超出批准的项目范围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由信息产业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信息产业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制止其提供超范围的服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信息产业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展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信息产业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2002年8月1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同时废止。
中文域名“.网址”真的有需要注册吗
如果公司比较大,拥有自己的品牌,建议注册中文域名。切记不要找中介,普通的中文域名只每年只需要几十块。
众所周知,互联网起源于美国,使得英文域名成为互联网上的主流域名。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和发展,中文域名越来越进入人们的视野,中文域名似乎更符合国情,更符合华人的输入习惯。
近期,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推出了“.中国”、“.公司”、“.网络”等中文域名,假如此类中文域名获得广泛应用,对提升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话语权、保障我国信息安全等方面都具有极大地推动意义,但部分域名投资者和企业认为中文域名不好用,且不值得使用,那么中文域名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国内反对普及中文域名的声音有很多,以知名的月光博客为代表,他们认为中文域名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反对中文域名的理由有三点:
1、输入障碍,大多数外国人不会用拼音、五笔输入法,所以中文域名很难国际化。
2、IE6不支持直接打开中文域名,所以这意味着中文域名将无法在庞大IE6用户群中使用。
3、域名价格太高,价不符实。所以他们认为中文域名是一场骗局。
纵观反对中文域名的这三点理由就知道,他们的反对理由经不起任何推敲,并且逻辑混乱。
首先,中文域名是针对华语特点推出的适应广大华人输入习惯的域名,好奇怪,为什么要求外国人也会说中文呢?拿百度的域名举例,你能要求外国人理解“baidu”的含义吗?据我所知,每一家国际化公司进入本地市场的时候,都需要本地化去运营才会成功,所以他们都会申请一个符合本土国情的域名作为官网去打入市场,这点大家看看谷歌在各国的域名就知道了。所以,中文域名是华人使用的域名,不需要外国人也懂得输入和含义,因为你只要能像百度那样做到全华人都熟知你的网站,那就是非常成功非常了不起的了;如果企业要国际化,大可以像谷歌那样,针对每个国家去申请一个单独的域名。所以,中国人用中文域名就像中国人说汉语一样,不存在输入障碍,更不存在国际化的问题。
其次,根据市场调查机构Net Applications的统计,截止2014年12月,IE6的全球市场份额早已跌破1%,也就是说使用IE6的人数很少很少,少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即使IE6不支持中文域名,但是IE7以上的浏览器,以及所有Chrome、360、搜狗等等主流的浏览器都支持中文域名,那就不存在无法使用中文域名的情况。
最后,中文域名的价格略高于普通的英文域名,这是事实,一般中文域名的价格是英文域名的两到三倍。这是因为中文域名包括简体和繁体合一,成本要比英文域名高很多,比如购买了“书.公司”这个域名,就同时获得了:书.公司和书.公司。
还有人说,搜索引擎不支持中文域名。国际上知名的搜索引擎,比如bing,google,雅虎等等,都支持中文域名网址直接在搜索结果中显示,而只有百度目前是不支持中文域名的,百度的搜索结果里中文域名是以一段punycode码的方式显示,极不友好。为什么号称“中文第一搜索引擎”的百度不支持直接显示中文域名,原因不得而知。有专家预测,中文域名一旦普及,将可能改变搜索引擎格局。中文域名注册将有可能成为网站推广的主流,将可代替或改变依靠搜索引擎推广的互联网格局。以前必须依靠搜索引擎查找中文词汇才能找到网站,现在只需直接输入中文就可以打开网站,比如我想看军事方面的信息,可以直接在浏览器打开“军事.网络”访问。这种方式比搜索引擎更简便易记、更易被用户接受。
综上所述,中文域名不但不是骗局,反而具有很高、很实用的价值,企业使用中文域名,不但利于产品推广,更利于品牌宣传和品牌塑造,更能突出其在行业中的地位和身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营销机会。比如一个卖手提包的公司,它购买了“包.公司”这个域名,而包的种类很多,男包,女包,手提包,挎包,皮包等等,使用“包.公司”更能突出这个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头地位,更能表现出企业的核心价值和品牌实力
出于方便客户和保护品牌的目的,我们建议您考虑同时注册中文和英文域名。
可以注册中文域名吗
中文域名是可以注册的
注册中文域名的步骤:1、打开域名注册官方网站,找到中文域名的注册页面,点击进入;2、根据个人对网站的需求,选择相应站点的后缀域名;3、点击后缀注册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填写相关域名资料,进行注册即可。
国际中文域名是以.com、.net为后缀的,个人和单位均可申请注册;国内以.cn(.中国)、.公司、.网络为后缀,只允许单位注册。这两种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不同。国内注册管理机构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际注册管理机构为国际域名及IP地址分配机构。您注册的中文域名至少需要含有一个中文文字。您可以选择中文、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或符号(-)组合命名,但最多不超过20个字符。(个人不能注册中文域名(国内)),目前有.CN、.中国、.公司、.网络中国蓝晶网络.CN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公司蓝晶网络.网络企业如何注册中文域名?CNNIC授权的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负责的注册,企业只需要选择您的注册服务机构,然后到他们的网站上进行联机注册。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要注册一个什么样的域名?查实想要的域名确实没有被注册后,申请者首先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完以后等待承办单位对注册文件进行审核,中文域名承办单位通知注册是否成功。成功后即可开通。中文域名费用一般要几百块钱。注册用户如何启用中文域名与英文域名一样,用户注册完之后,需要在相应的DNS、WWW、Email等服务器进行设置才能真正使用。简单的说,中文域名设置流程与英文的设置流程没有什么不同,但由于现有的各种DNS、WWW、Email等服务器在自己的配置文件中尚不支持用中文直接编辑,需要在配置前进行Punycode转码后才能正常工作。鉴于以上原因,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启用1.方式一(推荐使用)1)将注册中文域名时的DNS服务器设置为注册服务机构提供的解析服务器;2)用户委托注册服务机构配置该解析服务器;2.方式二1)将注册中文域名时的DNS服务器设置为用户自己解析的服务器;2)用户自行配置中文域名解析服务器。